商标异议

商标异议是指在先权利人、利害关系人认为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不具有合法性,在3个月初审公告期内向商标局提出不应予以注册申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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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需资料

资料
  • 1、异议申请书
  • 2、代理委托书
  • 3、异议申请正文(要有明确的请求和事实依据)
  • 4、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
  • 5、商标初步审定公告页
相关证据
  • 1、广告材料,是证实商标实际宣传使用的载体
  • 2、销售证据材料
  • 3、申请商标使用的所有相关材料、照片、合同等复印件等

办理流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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